2025年福建省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暨
中学生足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体育局
宁德市教育局 宁德市体育局
三、执行单位:南安市教育局 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霞浦县教育局 霞浦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福建省中学生体育协会
四、比赛地点:
初中组:泉州师范学院南安校区
南安成功中学
南安诗山中学
高中组、中职组:霞浦一中
宏翔高级中学
霞浦县第四小学
五、比赛时间:
初中女子组:7月9日-15日
初中男子组:7月18日-23日
高中男子组:7月26日-31日
高中女子组、中职男子组:8月3日-8日
六、竞赛项目:“十一人制”足球比赛。
七、竞赛组别年龄规定
高中组:2006年9月1日以后出生者;
初中组:2009年9月1日以后出生者。
八、参加单位
(一)各设区市市级校园联赛取得初中组和高中组前两名(平潭前一名)的学校;中职组由各设区市推荐,原则上不超过2支队伍,平潭不超过1支队伍。
(二)获得2024年福建省校园足球联赛暨中学生足球锦标赛各组别第一名(不占用设区市推荐名额)及省属中学,可直接进入全省总决赛,但其必须参加当年当地的校园足球联赛,否则不予参赛。
(三)所有参赛单位均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加比赛,参赛单位必须是一所全日制普通中学或中职学校。
(四)2026年起,上年度总成绩排名最后一支球队所在设区市缩减一个参赛名额;如报名不足20支队伍,可由联赛承办设区市按照市级联赛名次增补1个参赛名额;省属中学参加当年当地校园足球联赛排名靠前的其中一所学校,直接进入全省总决赛。
九、参赛运动员资格
(一)具有本校正式学籍的普通中学或中职学校在校、在读学生。2025年6月毕业的运动员只能代表原毕业学校参赛,不能代表录取(或计划录取)的学校参赛。转学时间达半年以上的学生方可代表学籍所在的学校参赛。具有体育运动学校、足球学校学籍的学生均不得参赛。
(二)每支参赛队伍的运动员必须来自同一所学校,一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
(三)运动员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由运动员所在学校认可该运动员适宜参加其报名项目比赛的。
(四)报名前已办理正式选调手续到体工队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加比赛。在中国足球协会注册后参加中国足球协会锦标赛(会员协会组、重点城市组、职业俱乐部组)、中国足球职业联赛(含超级、甲级、乙级)、全国女子足球联赛(含超级、甲级)球员不得参赛,以中国足协公布的上述赛事秩序册为准,包含以上赛事预备队及增补运动员名单。
(五)累计参加初、高中联赛满三届的学生将不得继续参加同一组别比赛(以联赛秩序册名单为准)。
十、参加办法
(一)运动队参赛必须携带报名表(加盖公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籍证明(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内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县级以上医务部门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覆盖往返赛区及比赛期间有效承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
(二)各组别比赛每所学校限报1队,每队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队医1人,运动员报名25人,抵达赛区20人。
(三)报项与报名
1.报送材料:2025年福建省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暨中学生足球锦标赛报名汇总表、报名表(附件1、附件2),经所属设区市教育局、体育局审核盖章。其中参赛队员的电子照片必须是统一底色、服装一致,图像清晰的一寸标准彩色近照。
2.报送方式:于赛前15天将附件1、2的word电子版及pdf扫描件分别发至省教育厅体卫艺语处(邮箱:jyttwyc2@fjsjyt.cn)及承办单位(初中组邮箱:2202366266@qq.com,高中组、中职组邮箱:252270178@qq.com),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视为弃权。
3.联系人:黄新法(初中组),电话:15805030170;
黄思同(高中组、中职组),电话:18150272226;
郑娟娟(省教育厅体卫艺语处),电话:0591-87091285。
十一、竞赛办法
(一)根据报名队数决定赛制。报名队伍少于6队以单循环赛按积分排定名次(办法参照:决定小组赛名次办法);报名队伍多于7队以分组单循环赛后淘汰赛排定名次。
(二)分组单循环赛
将参赛队伍分为若干组进行小组单循环比赛,根据积分排出各小组名次。(分组办法:需分为若干组数后根据上届比赛获得的名次确定为“种子队”,依次落在若干小组的1号位置,如种子队未参加比赛,则根据上届比赛排名依次增补,其他参赛球队采用抽签方式确定落位),分组单循环比赛时,若同一地区球队比赛必须调至第一场进行。
(三)决定小组赛名次办法
每场比赛均决出胜负,在规定比赛时间内胜队得3分,负队得0分;若在规定比赛时间内双方为平局时,以踢球点球决出胜负(罚球点球参照《足球竞赛规则》)胜队得2分,负队得1分;
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4.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5.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6.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四)交叉淘汰赛
各小组第一名进行排名确定前八名进入1-8名交叉淘汰赛(不足8队时由各小第二名排名靠前递补直至8队),总排名前两名球队分别进入上下半区,余下球队进行抽签落位。后面名次比赛进行交叉淘汰赛决出相应的名次(所有淘汰赛第一轮实行小组赛同组回避)。
十二、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一)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二)执行《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
(三)比赛时间:男子组、女子组全场比赛时间均为80分钟,上下半场各40分钟,中场休息时间最多不超过15分钟。裁判员将根据天气情况决定每半场原则上不超过1次的降温间歇,并在伤停补时时补足比赛时间。
(四)比赛使用5号比赛球。
(五)每队每场比赛限报18人,上场队员不得多于11人,其中一人必须为守门员。如果任何一队少于7人则比赛不能开始,在比赛中任何一队在场上队员人数少于7人,该场比赛将被终止,比赛结果由联赛组委会裁定。每场比赛可使用7名替补队员。在比赛中只能使用3次替补程序(中场替补队员时不计替补次数)。
(六)各参赛运动队无论何种原因出现弃赛、罢赛、退出比赛和严重违背公平竞赛原则的行为,由参赛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如被认定以上行为,纪律委员会将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各项措施:
1.取消该运动队的参赛资格;
2.取消该队的比赛成绩;
3.所有球队已经与之比赛的成绩和发生的红、黄牌、得失球取消,但对非体育道德行为做出的追加处罚依然有效;
4.其他追加处罚。
(七)赛会期间运动员被裁判员出示红黄牌规定如下:
1.一张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将自动停止下一场比赛(赛区纪律委员会如有追加处罚除外)。
2.同一场比赛中因累积两张黄牌而被出示红牌,该两张黄牌不做累计。
3.同一阶段的比赛的红黄牌累计到下一阶段(如比赛分为小组循环赛阶段与淘汰赛阶段)。
(八)参赛运动员可穿着皮制胶底足球鞋;必须穿护腿板,护腿板必须包在长袜内,否则不予上场。
(九)如遇不可抗拒理由造成比赛中断且无法恢复比赛的情况,当时比赛成绩有效。大会必须在24小时内另选合适场地补足剩余的比赛时间(包括罚球点球)。如有不抗拒的原因,需更改比赛日期,由赛会组委会做出决定。
(十)各参赛队须备两套颜色不同的比赛服装和护袜(同一品牌、款式),守门员必须备有三套颜色不同的比赛服装和护袜,守门员服装颜色填写在正式报名单内;队员的姓名、号码须与报名单相符,否则不得上场比赛;守门员的比赛服装颜色要与其他队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比赛队员如穿紧身内衣,其袖子颜色应与运动上衣袖子主色相似,紧身裤的颜色应与比赛短裤的颜色一致;场上队长应佩戴袖标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比赛服装和护袜的颜色必须全队一致。替补运动员或已替换下场运动员必须穿有别于双方比赛服装颜色的训练背心。
(十一)参赛运动员,不得染发、蓄长发(男生)、留怪异发型以及佩带任何饰品、框架眼镜及裁判员认定可能危及他人的任何物件。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十二)在规定比赛时间后15分钟内(或裁判员宣布最终开赛时间内)未开赛的视为弃赛行为。
十三、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分别设一、二、三等奖,根据实际参赛队和分组情况,分别按照20%、30%、40%的比例评奖并颁发奖杯奖状。
(二)获得各组别前八名的运动队(员)颁发成绩证书,主力运动员(每队13名)另发主力证明。
(三)获得二等奖以上学校的一名主管教练员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四)设立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裁判员,评选比例为6:1,并颁发荣誉证书。
十四、纪律规定和申诉
(一)为端正赛风赛纪,体现体育竞赛的育人宗旨,请各设区市、各参赛单位对运动员资格要严格按照规程规定,严肃认真地进行审查把关。
(二)联赛下设资格和纪律监督委员会。资格和纪律监督委员会将严格按照规程,对各参赛球队、队员的参赛资格及违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罚工作。
(三)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在赛前对参赛运动队(员)的比赛资格问题认真核查,对违反资格规定、比赛纪律的运动队(员)及其所在单位的处罚,将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以及竞赛规程中有关条款执行,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给予严肃处理。
(二)经审查认定不符合参赛资格者,在赛前将被取消参赛资格,且所代表队伍不得增补他人;在赛中及赛后发现将被取消参赛资格,所代表队伍将被取消比赛成绩。
(三)凡对参赛运动员(队)的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请于本次比赛冠亚决赛前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经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书》和1000元申诉费方可受理。胜诉退还申诉费,败诉则不予退还。
(四)各参赛运动队无论何种原因出现弃赛、罢赛、退出比赛的行为,组委会将取消该运动队的参赛资格,并由参赛单位承担全部责任,所有球队已经与之比赛的成绩和红、黄牌取消,但对非体育道德行为做出的追加处罚有效。
十五、报到
比赛监督、裁判长、资审人员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裁判员、各运动队于赛前1天到赛区报到。
十六、裁判员
(一)由主办单位负责选调。
(二)裁判人员到达赛区工作,必须遵守省级联赛组委会各项纪律规定。
(三)裁判员自备工作所需各项装备。
十七、经费
参赛运动队比赛期间食宿由大会负责,往返交通费回原单位报销;中职组、超编人员一切经费自理。
十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附件:1.2025年福建省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暨中学生足球
锦标赛报名汇总表
2.2025年福建省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暨中学生足球
锦标赛报名表
3.2025年福建省学生(青少年)体育竞赛自愿参赛
责任及风险告知书
附件1
2025年福建省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暨
中学生足球锦标赛报名汇总表
参赛学校(章): 组别: 中 组
领队: 教练员: 队医:
序号
球衣号码
姓名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学籍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设区市体育局(章) 设区市教育局(章) 医务部门(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2025年福建省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暨
中学生足球锦标赛报名表
参赛组别:
学校校徽(LOGO)
球队全称:
球队简称:
球队简介:
球队集体照
球队官员信息
姓 名:
姓 名:
姓 名:
姓 名:
领队
主教练
助理教练
队医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位置:前锋
位置:
位置:
位置:
位置:
姓 名:
姓 名:
姓 名:
姓 名:
姓 名:
位置:
位置:
位置:
位置:
位置:
姓 名:
姓 名:
姓 名:
姓 名:
姓 名: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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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姓 名:
姓 名: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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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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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姓 名:
姓 名:
姓 名:
姓 名:
位置:
位置:
位置:
位置:
位置:
附件3
2025年福建省学生(青少年)体育竞赛
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
一、本人(队)自愿报名参加 并签署本责任书。
二、本人(队)已全面了解并同意遵守大会所制订的各项竞赛规程、规则、要求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三、本人已完全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确认自己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具备参赛条件,已为参赛做好充分准备,并在比赛前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监护人经审慎评估,确认被监护人身体状况符合参赛条件,并自愿承担相应风险。
四、本人(队)充分了解本次比赛可能出现的风险,且已准备必要的防范措施,以对自己(学生)安全负责的态度参赛。
五、本人(队)愿意承担比赛期间发生的自身意外风险责任,且同意对于非大会原因造成的伤害等任何形式的损失,大会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
六、本人(队)同意接受大会在比赛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但在离开现场后,在医院救治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本队(人)负担。
七、本人(队)承诺以自己的名义参赛,决不冒名顶替,否则自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八、本人(队)及家长(监护人)已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以上内容,且对上述所有内容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
(签名请用楷体字填写,务必清晰可辨)
运动员姓名:
运动员家长(监护人)签名:
运动队领队签名:
参赛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告知书》为每名运动员单独1份,先由运动员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然后由领队签字,加盖学校公章,最后将所有参赛运动员的《告知书》装订成册,并在领队、教练员会议时交给组委会。